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901/11/155jf.html
內政部打算推出網路登記結婚的便民措施,不過部分婦女團體認為,雖然號稱方便,但卻不適用於台灣本土民情,就連民眾也認為,比起傳統登記制,網路登記顯得太草率、不隆重。
不管是集體結婚,還是辦喜宴昭告天下,新人們踏上紅毯後,全都得跑一趟戶政事務所登記建檔,現在內政部規劃推出便民的網路登記制,婦女團體第一個站出來反對。
除了容易落入騙婚圈套,引發社會案件,已經夠嚴重,規劃階段引發的爭議,還包括這新潮的制度,跟不跟的上台灣的風俗民情。
希望要便利省時,又得隆重不草率,本就難兼顧,結婚上網登記的規劃,顯然民眾都沒太大信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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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希望這些政府官員, 有時間可以多想想什麼是真正便民.
而不是意想天開地, 端出一些爛牛肉來擾民.
今天若拿著"自然人憑證"就可以自由地網路登記結婚, 那若不小心憑證的IC卡遺失了,
被有心人士拿去亂登記呢?
或是...兩個人同居, 但是雙方都有自然人憑證, 然後其中一方想結婚,
但其實另一方還有疑慮~~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 被拿去上網登記了, 怎麼辦?
不要說這是不可能的事... 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發生的.
更何況就以我與城少爺來說, 他對高科技的東西都不是很有興趣, 不是很清楚,
所以當時他申請自然人憑證時還是我陪他去, 然後密碼還是設定那個一千零一個
今天倘若我們尚未結婚, 且又住在一起,
我若有心, 偷拿他的自然人憑證跟我自己的自然人憑證, 上網登記成夫妻
這樣的法律責任又該如何去鑑定與判別?
就算後來內政部長有出來說, 網路登記結婚後,
還是得要抽空到戶政事務所去臨櫃登記
那請問... 從網路登記結婚到臨櫃登記為止的期間, 兩人到底算是夫婦還是不算?
若算是的話, 跟剛剛的問題又一樣了, 若被有心人事利用, 該如何是好?
再來, 若後面想要註銷這個婚姻時, 在戶口名簿上是否會被記下一次的離婚記錄?
若從網路登記結婚到臨櫃登記為止的期間, 兩人還不算是夫妻.
那幹麻要有網路登記結婚這個選擇? 反正不論如何還是要臨櫃登記才算數ㄚ.
真是搞不懂這項措施的邏輯在哪裡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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